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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

荣誉及大事记

2024年1月1日,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昭龙、合伙人会议主席王建辉开始履职。

 

2023年12月,本所续签三年合同,郑杰勇副主任律师继续担任汕头市政府法律顾问。

 

2023年11月,本所设专家委员会。其中12名委员拥有法硕导师资格。

 

2023年7月1日,本所迁址到汕头市龙湖区珠港新城潮金大厦八楼办公。

 

2023年4月,本所律师王建辉、陈瑞林、陈泽义、郑舜钦、胡敏、辛挺、周桂河、林伏兴、钟卫红担任新一届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建辉、钟卫红担任专家委员会委员。

 

2023年2月,王建辉主任担任汕头市涉外涉侨律师服务团副团长。

 

2020年8月1日,本所律师代表王建辉、谢昭龙、胡敏、徐秀贞参加汕头市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王建辉主任续任第八届律协副会长。

 

2019年12月,本所律师王建辉、陈瑞林、黄雪兰荣获汕头市司法局、汕头市律师协会评定的“汕头市敬业金星律师”荣誉;本所律师吴迪安、郑杰勇、谢昭龙、王建喜荣获汕头市司法局、汕头市律师协会评定的“汕头市敬业银星律师”荣誉。

 

2019年12月,本所党支部被汕头市律师行业党委评选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徐秀贞、黄欣苗律师荣获优秀党员称号。

 

2019年12月,本所聘请中国(汕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原主任林映州研究员为知识产权高级顾问。

 

2019年8月23日,本所与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举行合作签约仪式,共同打造地方立法、地方政府法治规划等政府高端法律服务平台,本所聘请邓剑光教授为高级顾问、研究所聘请本所律师王建辉、郑杰勇、郑舜钦为研究员。

 

2019年6月,本所律师王建辉、郑杰勇、谢昭龙、陈泽义、胡敏、郑舜钦受聘担任汕头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律师辛挺、周桂河、孙奕涛及林伏兴受聘担任汕头大学法学院实践导师。

 

2019年5月,本所主任、高级律师王建辉受聘担任汕头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2018年10月,本所律师王建辉受聘担任汕头大学弘毅书院校外导师。

 

2018年3月,本所律师王建辉荣获广东省律师协会优秀委员称号。

 

2017年10月,本所律师郑杰勇、陈瑞林、陈泽义、胡敏、辛挺、郑舜钦、钟卫红受聘担任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7年10月,本所律师王建辉受聘担任汕头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及仲裁员。

 

2017年10月,本所律师郑杰勇受聘为汕头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2017年10月,我所律师王建辉荣获“汕头市首届十大优秀律师”称号。

 

2017年9月,本所律师王建辉、陈瑞林当选汕头市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副会长,律师陈泽义、辛挺及郑舜钦当选常务理事。

 

2017年9月,我所律师王建辉受聘担任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

 

2017年8月,我所律师郑舜钦被聘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智库成员。

 

2017年7月,我所律师陈瑞林被聘为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

 

2017年6月,我所律师陈瑞林、郑舜钦分别被选任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及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2017年6月,本所律师郑舜钦入选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专家。

 

2017年5月,本所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选为广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7年4月,本所律师王建辉当选广东省律协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7年3月,本所成功中标广东省政府定点采购法律服务项目供应商。

 

2017年3月,本所律师郑舜钦入选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

 

2017年3月,本所律师郑杰勇连续三届被汕头市人民政府聘请为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律师郑舜钦同时被汕头市和潮州市人民政府聘请为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2016年12月,本所律师王建辉当选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2016年12月,本所律师胡敏当选第十三届汕头市政协委员。

 

2016年9月,本所律师林伏兴担任第七届汕头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16年9月,本所律师周桂河担任第七届汕头市律师协会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16年9月,本所律师陈泽义担任第七届汕头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16年9月,本所律师胡敏担任第七届汕头市律师协会文化宣传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6年9月,本所律师辛挻担任第七届汕头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6年7月,本所律师陈瑞林教授当选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2016年7月,本所荣获广东省律师协会评选表彰的"广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6年4月,本所律师王建辉担任第七届汕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2015年10月,本所律师王建辉受聘担任广东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

 

2015年10月,本所与汕头大学签约,升格为汕头大学实习基地。

 

2015年,本所律师王建辉担任汕头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

 

2015年,本所律师辛挺担任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2年,本所律师曾爱东被汕头市律师协会授予“汕头市律师行业服务贡献大奖”牌匾。

 

2012年,本所律师王建辉被选连任第六届汕头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2011年,本所律师曾爱东被广东省妇联授予“优秀志愿者”称号。

 

2011年,本所律师曾爱东被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11年,本所律师郑杰勇被汕头市司法局、汕头市律师协会授予“汕头市优秀律师”称号。

 

2010年,本所律师曾爱东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0年,本所律师曾爱东被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行业公益法律服务杰出贡献奖”。

 

2010年,本所律师黄雪兰、陈瑞林、王建辉被汕头市司法局、汕头市律师协会授予“汕头市敬业银星律师”荣誉称号。

 

2010年,本所律师郑杰勇被聘为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截至2010年,本所共有陈瑞林、王建辉、吴迪安、郑杰勇、曾爱东、陈泽义、王光仪、吴锐钊等律师被聘担任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0年,本所律师曾爱东被聘为汕头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专家委员。

 

2010年,本所律师曾爱东入选为汕头市妇联妇女维权专家组专家成员。

 

2010年,本所律师曾爱东被聘为汕头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汕头调解中心特聘调解员。

 

2010年,本所律师王建辉被选为汕头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2010年,本所律师曾爱东当选为汕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0年,本所律师谢昭龙当选为汕头市律师协会理事。

 

2009年,本所律师曾爱东当选为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

 

2009年,本所律师陈泽义当选为汕头市青年联合会委员。

 

2008年,本所被汕头市人民政府选为地方法规规章起草单位,参与地方立法,系参与汕头市地方立法的唯一律师机构。

 

2008年,本所律师王建辉被汕头大学团委、学生处聘为汕头大学学生职业顾问。

 

2007年,本所律师郑杰勇被选为汕头海外联谊会理事会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委员会理事。

 

2006年,本所律师王建辉被选为汕头市光彩事业促进会理事。

 

2005年,本所律师常征、王光仪、陈成大、吴锐钊被汕头市司法局、汕头市律师协会授予“敬业银星律师”荣誉称号。

 

2005年,本所成立20周年之际,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本所“改革先行历久弥新”荣誉牌匾。

 

2004年,本所律师吴迪安、曾爱东分别被选为第四届汕头市律师协会理事、副会长,王建辉律师担任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

 

2004年,本所与汕头大学法学院共同设立校外教学实习基地。

 

2001年,广东岭东律师事务所、汕头市银河律师事务所、广东国源律师事务所三所合并并更名为广东国源岭东律师事务所。

 

1985年,汕头大学法律系经批准成立汕大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广东岭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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